动力电池绿色制造 安徽省重点实验室
日常工作管理制度1. 目的 本制度规范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方式及措施,提高实验人员的操作技能改善实验室的环境卫生。确保仪器设备、实验人员的效益及实验室的正常运转。 2. 适用范围 2.1 适用于实验室所拥有的所有仪器及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2.2 适用于实验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 2.3 公司所有人员包括实验外人员等可视情况参照执行。 3. 主要内容 3.1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必须按规定穿着实验服,并经常进行洗涤、消毒以防污染。 (2)不得在实验室饮食,实验室操作用的玻璃仪器器皿不能用来承载食物和饮料,实验室的冰箱和冰柜不能承载食物。 (3)实验室内不准吸烟,严禁烟火,不准将非实验室用的物品带入实验室内。 (4)工作台面、仪器表面应保持洁净,操作室的各种药品、试剂要摆放整齐并分类保管。各种有毒有害物质废物废液要丢到指定的污桶中,严禁乱倒。 (5)禁止利用手机玩游戏、看视频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6)在使用仪器前需要登记,仪器运行过程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7)在进行实验过程中,实验人员必须做好安全保护措施,应戴好手套和护目镜。 (8)实验工作结束后,必须关好电源、仪器开关。下班前,实验室负责人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路,并确定关好。清扫易燃纸片等杂物,消除隐患。 (9)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损坏的要追究使用人责任。 (10)对危险性大的化学反应,如易爆、易制毒等,要经过实验室专人批准,在安全防范措施具备的条件下进行。在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毒面具、防护镜,此类实验操作必须确保两人以上。 4.2 实验室仪器管理制度 (1)仪器设备由专人负责人保管。 (2)操作者必须掌握所有仪器设备的工作原理、技术性能、操作规程、维护保养等技能。 (3)每台仪器设备都必须按照校准规范,监测/检测规范、使用说明书等制定作业指导书。 (4)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者应填写使用记录表,其中内容包括:使用时间、开机目的、使用前后及使用过程状况、使用人。 (5)凡是经过载或错误、或显示的结果有疑问、或通过检定等方法证明仪器设备有缺陷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对其加以明确停用标识,如可能将其贮存在规定的地方直至修复。 4.3 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管理制度 (1)本制度所称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是指国家标准GB/T12268-1990《危险货物品名表中》所列的各种化学危险性、易燃、易爆和剧毒的气体、液体、固体。 (2)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由专人管理,必须存放专用保险柜中,与实验无关的易燃易爆、剧毒物品不得带入实验室,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随用随领,剩余即时退库。 (3)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易致毒物品在入库时,管理人员必须检查登记,并建立详细账册,包括总账、明细账、领用审批单、领用记录册。 (4)使用场所应该保持清洁和良好,工艺装备应尽量密封,工作时要穿戴个人防护用具,如发现有故障,应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5)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自然失效,需要报废,管理人员必须事先提出请示申请。经过主管部门审核、查验、确认可以报废时,由负责人签字,做好账册登记,方可报废。 4.4 仪器设备使用与维护 (1)实验人员需经过高等教育化工专业或相似专业教育培训或者相关辅导机构化工培训后方可上岗; (2)实验人员操作仪器设备时,需严格按照仪器设备操作方法规范操作; (3)实验室仪器设备需按照设备类型、设备要求,规范整齐摆放; (4)定期对仪器设备表面进行除锈、清扫工作; (5)定期对天平、电子秤进行校准; (6)实验台面上所有仪器设备务必保持整洁、干净; (7)精密电子天平使用完毕后,务必盖上天平保护盖。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电子天平内务必放置干燥剂; (8)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出现异常需及时上报; (10)玻璃仪器使用过程中需轻拿轻放; (11)实验过程中使用的烧杯、玻璃棒、搅拌棒、试管、移液管、容量瓶等容器,实验结束后务必清洗干净并放置于相应储存处; (12)实验过程中使用的加热套、电炉、空气压缩机等设备,实验结束后务必保持清洁并放置于相应储存处。 4. 其他 4.1 按规定做好科研活动资料的记录、整理、归档等工作。 4.2 遵守实验室纪律,规范科研经费使用,确保各项经费支出的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 4.3 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得迟到早退、擅离工作岗位,有事先请假。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4 加强安全管理,实行实验室准入制度,非本研究室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实验工作场所,确保用水、用电、用气等安全,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4.5 严格遵守临床研究与实验伦理管理规定,确保实验合法、安全、有效。 4.6 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提高学术自律意识,自觉维护实验室的声誉。 |